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三 (第50/65页)
取一百两银子,拜托孙定上下打点。这里面花样繁多,孙定自己和刘判官不要钱,执刑吏役却是靠山吃山、靠水吃水,所以他也不做客套,取了银子,连夜去为林冲铺排。 次日天色刚明,李府尹鸣炮升堂,传谕提林冲到案,随即宣判:“林冲身为禁军教头,不合携带利刃,‘闯入’机密重地,着决杖二十,刺配沧州牢城。”又问:“林冲!本府所判,你可心服?” 刘判官早已把避重就轻的缘故,命孙定告诉了林冲,因而他朝上磕头答道:“小人心服!” “既如此,杖臀二十。”这又减了刑了,倘是“脊杖”,背脊连着心肺,二十杖下来,非受内伤不可。臀上多rou,不过吃些痛苦,无甚关碍。 于是行刑差役,喊个堂威,拖翻林冲,用三尺长、两寸七分宽的生荆“常行杖”,打二十屁股——原是从孙定手里得了好处的,声音打得极响却不甚厉害。林冲咬一咬牙,挨了过去。 5 这就该轮着“文笔匠”的差使了。大宋天子无不体恤刑狱,只有这犯人脸上刺字,是桩极刻薄的刑罚。能留得多少颜面,全要看文笔匠那里的人情,可曾送到。倘无人情到手,文笔匠便用扎鞋底似的大针来刺。是盗犯便是核桃大的一个“劫”字;是军犯更加糟糕,双颊上这面一个“配”字,那面一个“军”字。刺好字,用力挤干了针孔里的血,涂上极浓的靛青,用烤得火烫的鞋底一烫,字迹终身不去——老远就挂着幌子来了,真个难以见人! 用够了钱就不同了。那文笔匠到得林冲面前,先低声打招呼:“教头,不疼,片刻就好。我动手时你休动,一动,我手上就没分寸了。” 林冲不便答话,点一点头示意领会。那文笔匠便取出一个布包,里面包着粗细不等的五六支银针,取了支最细的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